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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司在也门经营范围及注册程序
2008-09-02 10:49  文章来源:驻亚丁总领馆经商室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调研

一、经营范围
1、金融业;
2、修建公路、码头、机场、住宅和公共设施建设的专项承包;
3、对石油、矿产领域及工业、农业、畜牧业和渔业方面的投资;
4、从事旅游业、饭店、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和也门贸工部长提交的经内阁批准同意的其他领域的业务活动。
二、申请注册公司许可证需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1、公司的基本情况、结构组成副本一份;合资公司还需交合同副本一份,如果是外文的需经也门在上述公司所在国的大使馆的认证,在没有也门使馆的国家,也由其他阿拉伯国家的使馆予以认证。
2、金融机构需出具资金注册证明,证明注册资金数目;
3、自提交申请之日起的上一年的,经第一负责人签字的公司财务报表;
4、公司代表的正式委托或任命书,如果负责人是也门人委托书需驻在国的官方机构和驻也门使馆的认证。
5、银行30000美元存款的证明信
三、申请注册手续
1、提交申请报告给工贸部审批。报告内容:公司名称、总部、业务活动范围、资金运作情况、分公司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和业务负责人。
2、有关部门向申请者收取必要的手续费,用于研究提交的文件和材料,并由相关部门写出报告送企业管理局审批。
3、提交的全部文件和材料转送到法律事务管理局审核,是否符合法律并作出决议。
4、在法律事务管理局作出文件符合法律决议后,由企业管理局准备工贸部批准立项文件,连同申请许可证的全部文件和法律决议一并送交部长审批。
5、在申请公司交纳了规定的注册费后,企业管理局发出项目许可和发放许可证,并书就备忘录,连同项目许可决议副本一并送交法律事务部门,以便在官方报刊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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