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情发布专题调研关于我们经贸新闻领区概况政策法规经贸合作企业名录亚丁自由区相关站点
当前位置: 主页 >  亚丁自由区 >  自由区法规 >  正文

亚丁自由区投资指南
2007-03-27 16:41  文章来源:驻亚丁经商室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政策

  (2004年颁布)

一、100%的外资项目将享受如下优惠政策,并受到法律的保障

1、免除15年的贸易、工业税收;如超过期限,可再延长,但不超过10年。

2、可自由将资金和利润汇出自由区。

3、对外汇不设任何限制。

4、免除除也门人外的外籍工人的收入所得税。

5、对雇佣外籍劳务没有任何限制。

6、自由选择投资领域。

7、自由确定价格和利润。

二、自由区提供的专项保障

1、下列项目之一可获得增加免除10年税收的待遇。

(1) 项目所生产的产品75%用于出口;

(2) 项目人员超过100人的;

(3) 项目使用超过75%的本地原材料的;

2、给与投资人在自由区内投资项目用地,并象征性收取租金,其他配套的专用广场、道路、绿地免费使用;

3、向那些投资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工业项目:如石油化工、成衣、电子、轻工等项目提供分析选择项目服务。

4、投资者方便获取专项服务(用地用水用电),优先帮助解决所遇到的困难;

5、提供项目所需要的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

6、帮助投资者获得用于建设项目所需要的资料;

7、帮助项目所产产品的销售、办国内外展览及介绍其他客户等服务。

注:本优惠政策至今继续使用。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亚丁总领馆经商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