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2008-08-11 09:10  文章来源:驻亚丁总领馆经商室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政策

  亚丁经商室的主要职责是在商务部和中国驻亚丁总领事馆党委的领导下,紧密结合国内和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新形势,贯彻执行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按照“信息、调研、服务、协调、交涉、保护”12字方针,促进我国同也门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经贸合作关系,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服务,为促进中也友好关系服务,为我国企业开拓也门市场和从事经济贸易业务服务。具体是:

  一、 根据我国对外经济贸易政策,加强与领区内各省政府、各工贸办、海关、银行、工商会以及税务、安全等有关部门和工商企业的联系,疏通和拓展经贸合作渠道,促进经贸合作的发展;

  二、 根据国内指示和对外经贸合作的需要,跟踪了解、研究分析国际市场变化、世界经济动态和也门,特别是领区内的经济形势、经济体制、对外贸易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也门与我国以及与其它国家合作的发展等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三、 根据“市场多元化”、“以质取胜”和“科技兴贸”等外经贸发展战略,指导和协调领区内我国企业的业务,积极为我国企业扩大出口、利用外资、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对外援助等出谋划策、牵线搭桥、推动经贸交流。

  四、 为我国政府有关经济部门在也门及周边地区的重大经贸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协助。

  五、 协调和指导领区内的我外经贸企业,防止不正当竞争。

  六、 为中、也企业提供经贸咨询服务,协助处理重大涉外经贸问题。

  七、 对在领区内设立企业和机构的审批提出意见。

  八、 向国内企业介绍也门,特别是领区和亚丁自由区的投资环境,对我企业前来投资和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业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投资也门的重点项目的工作。

  九、 利用领区内的媒介,积极宣传我国改革开放政策和经济建设成就,以及我国重要的经贸政策调整,为我国与也门开展经济贸易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十、 研究和发现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发现问题及时向国内报告并提出建议,按照国内指示进行交涉,疏通关系,维护我国在经贸方面的合法利益。

  十一、在发生紧急情况时,保护我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十二、研究对也援助政策和方案并提出具体建议。监督、检查领区内援助任务的实施情况、援外工程的质量和工程进度,推动援外同外贸、互利合作相结合。

  十三、指导和协调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按照外经贸部的要求,对投标企业和劳务项目提出客观准确的意见。

  十四、完成商务部和驻亚丁总领事馆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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